2025年科学与工程计算中心平台管理细则已更新,请根据您的具体需求查看相关信息。
集群账号是计算中心为每个用户开设的用于登录高性能集群的账号,其管理规定如下:
1)用户组账号:申请人仅为课题组负责人,负责管理组内账号以及缴纳技术服务费。
2)用户组内普通账号:用户组内普通账号隶属于用户组账号,申请人为课题组成员,所产生的计算费用由课题组负责人支付。对于有计算需求的课题组成员,计算中心要求每人都开通自己的账号(课题组负责人另有安排除外),且不要将个人账号共享给其他人使用,以免产生数据丢失等各种问题。
1) 对于有教学需求的用户,可由院系教学秘书提出申请开通教学用户组账号,并提交课程相关信息,由计算中心为其开通。
2) 每个院系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一个教学用户组账号,没有折扣等机时奖励。为了鼓励和支持院系开设高性能计算相关的课程,培养复合型人才,教学用户组账号不收取账号开户费和账号维护费。教学用户组费用账户欠费或课程结束的情况下,计算中心有权停止或限制教学集群账号的使用。
3) 教学秘书应控制好组内普通用户账号的申请和开通数量(原则上不多于50个普通用户账号)。教学课程完成后,教学秘书应第一时间通知计算中心注销不再使用的普通用户账号。
1) 申请用户组账号时,课题组组长或教学秘书需同意并签署承诺书(承诺书模板见附件),与账号申请表一起提交给计算中心。对于已开通用户组账号且未签署承诺书的课题组,需补签承诺书。
2) 申请普通用户账号时,只需提交账号申请表。
3) 每套集群上,每人只能申请唯一的一个账号。
1) 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相关规定,合理使用集群资源,不得进行以下行为:
a) 通过不正当途径擅自修改集群系统配置或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;
b) 恶意占用资源、浪费集群资源,如长时间运行无关紧要的程序、挂起作业、空跑作业等;
c) 传播病毒、木马等恶意软件;
d) 泄露集群敏感信息或进行非法数据交换;
e)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行为。
2) 因用户不合理使用集群所产生的费用,由课题组负责。
3) 课题组负责人是集群用户组及组内账号(以下简称“用户账号”)的第一责任人,用户账号管理遵循“谁申请、谁负责,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确保账号使用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。
4) 用户账号实行实名制管理,一人一号,不得私自转让、借用或冒用他人账号。
5) 用户因工作或学习变动、离职等原因需变更或注销账号时,应及时向计算中心提交申请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6) 计算中心有权封停超过3个月未登录集群提交作业的集群账号,并有权清理超过一年未登录集群或未使用集群计算资源的用户账号,包括注销账号和清空账号下所有的用户数据,以确保资源有效利用。
7) 计算中心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监控,发现异常行为或违规行为时,有权采取限制账号使用、冻结账号等措施,通知用户整改的同时通报用户组负责人。对于严重违规行为,计算中心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,并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。
8) 用户应定期备份重要数据,防止数据丢失,计算中心无法保证数据的绝对安全,不承担因用户个人原因、设备软硬件故障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数据丢失的责任。
费用账户是计算中心为课题组开设的用于记账的账户,随着用户组集群账号的首次开通而自动开通(无须单独申请),其管理规定如下:
计算中心为每个课题组分别设置:
1)本地计算平台的经费账户和奖励账户;2)云平台的经费账户。
本地计算平台和云平台的费用账户之间相互独立,分开计费,且不允许跨平台转结费用。若课题组无特别说明,每月账单费用默认优先从奖励账户中扣款,课题组可自行在用户管理系统中修改账单的默认扣款账户。
1)课题组首次采购技术服务的金额不低于2500元;
2) 技术服务采购流程见链接;
3)经费采购的技术服务金额进入经费账户,奖励机时费发放至奖励账户。
1)同一课题组的经费账户和奖励账户之间不支持互转,且不能互相抵扣;
2)不同课题组之间转账:请课题组OA呈批说明转账原因和转账金额(OA内容模板见附件)。
通常情况下,账单费用一月一结,当月发送上月账单给课题组,具体的管理规定如下:
1、课题组应在收到确认账单通知的7天内,按通知内容的要求核对和确认账单,逾期则视为课题组对账单内容无异议,并默认课题组已确认账单。
2、原则上不允许欠费。课题组应在收到欠费账单的15天内完成缴费,若课题组未能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缴清欠款, 计算中心有权限制课题组计算资源的使用及停用全组集群账号,直至缴清欠款为止。若遇到计算中心已通知停止缴费的情况,课题组应当在计算中心开始接受缴费的15天内缴清欠款,否则计算中心有权限制课题组计算资源的使用及停用全组集群账号,直至缴清欠款为止。
3、对于长期拖欠费用的课题组,视情节严重情况,计算中心有权在封停课题组的所有账号的同时,并将情况如实通报给主管部门。
4、课题组负责人或教学秘书离职之前,必须缴清欠费。对于课题组负责人或教学秘书已离职,又有欠费的情况,需由该院系负责缴清欠费;院系无法缴清的费用,需上报学校,由学校完成费用的清缴。